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,掌握行政学、管理学及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素质高,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需要,能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、行政执法部门、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、社区从事行政管理、行政执法、秘书等工作的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1、掌握行政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经济学等方面的基础和基本知识;
2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以及法律、法规,具有较好的文学和口头表达能力;
3、受到管理方法、公共策划分析、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,具有规划、协调和决策等的基本能力。
三、主要课程
政治学概论、公共关系学、组织行为学*、社会学、公共政策概论、行政管理学*、市政学、中国政治思想史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*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领导科学等。
四、最短学习年限和毕业最低学分
最短学习年限2.5年,毕业最低学分75分。
五、学时分配
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90,总学时1776,其中面授学时592,自学学时1184。
六、实训实践环节:实训与实践环节10周。
七、技能考证类别
公共证书:计算机等级证书 、外语等级证书。
专业证书:心理咨询师、人力资源等级证书、司法资格证书。